标准编号:GBZ 169-2006
中文名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
英文名称:Diagnostic procedure and requirement for occupational radiation sickness
发布日期:2006-03-13
实施日期:2006-10-01
起草人
谭绍智、姜恩海、刘长安、陈尔东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机构、诊断人员、诊断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