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1-2014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标准号 | GBZ 11-2014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4-10-13 | 实施日期 | 2015-03-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11-2002 |
起草人 | 夏玉静、黄金祥、郝凤桐、刘杰、方绍峰、朱晓莉、吴娜、孔玉林、姚开娟、周世义、李惠玲、李安 | ||
起草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的诊断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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