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89-2007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89-2007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06-13 | 实施日期 | 2007-11-30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89-2002 |
起草人 | 杨水莲、倪为民、李晓军、冯克玉、游金程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扬浦区中心医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四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贵州省劳动心生职业病研究所、上海市杨浦区卫生监督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汞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汞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汞中毒亦可参考使用。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