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铋及其化合物

标准号 GBZ/T 160.4-2004 标准名称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铋及其化合物
发布日期 2004-05-21 实施日期 2004-12-01
废止日期 2018-05-01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邹晓春、代建云
起草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铋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铋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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