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铋及其化合物
标准号 | GBZ/T 160.4-2004 | 标准名称 |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铋及其化合物 |
发布日期 | 2004-05-21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废止日期 | 2018-05-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邹晓春、代建云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铋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气溶胶态铋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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