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68-2008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68-2008 标准名称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8-06-06 实施日期 2008-12-01
废止日期 2013-08-01 代替以下标准 GBZ 68-2002
起草人 邹和建、吕玲、万伟国、黄简抒、倪为民、孙道远、李思惠、王佩丽、曹钟兴、张凯竟、杨云芳
起草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浙江省台州市中心医院和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准则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及含苯化学物质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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