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4-2022 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4-202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实施日期 | 2022-09-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4-2002 | |
起草人 | 丁帮梅、许忠杰、曹晓燕、董秋、孙道远、闫永建、赵圆、陈艳霞、宋平平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青岛市中心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二硫化碳所致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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