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0-2017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
标准号 | GBZ 90-2017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90-2002 | |
起草人 | 王志红、夏青、陈美祥、张雪涛、梅玲、李思惠、李莉、刘文、闫丽丽、陈林、高晓玲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氯乙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氯乙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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