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4-2017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标准号 | GBZ 94-2017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肿瘤的诊断 |
发布日期 | 2017-05-18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GBZ 94-2014 | |
起草人 | 傅华、戴俊明、黄丽、陆星雨、姚峰、张巡淼 | ||
起草单位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职业性肿瘤(不包括职业性放射性因素所致肿瘤)的诊断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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