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66-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66-2002 标准名称 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None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有机氟中毒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氟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吸入四氟乙烯、六氟丙烯等单体;二氟一氯甲烷等裂解气、残液气;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聚三氟氯乙烯等氟聚合物热解气所致的急性中毒。

急性有机氟农药中毒及氟中毒不属本标准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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