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31-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医院(职业病防治所)、上海市杨清区中心医院、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医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葫芦岛市锦西炼化总厂医院、安庆石化总厂卫生处职业病防治所、茂名石化公司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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