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标准号 | GBZ 143-2002 | 标准名称 |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15-06-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侯金鹏、李君利、周立业、邓大平、朱建国、刘以思、桂立明 |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计研究院、清华同方核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集装箱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辐射控制水平、检查场所分区、辐射安全及安全操作等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和有关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γ射线或低于10MV的X射线对集装箱或者航空托盘、运输货车、货运列车等及其所载的货物进行的检查。 本标准不适用于相应的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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