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3-2002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93-2002 标准名称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0-10-01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None
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全军临床航空医学中心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航空病中 5 种疾病的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航空病的诊断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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