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67-2002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67-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铍病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16-03-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劳动保护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铍病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铍的冶炼工业、铍加工及铍的科研试验中的接触金属铍、氧化铍、碳酸铍、氟化铍、氢氧化铍及其他铍化合物的烟尘、烟雾等而引起的急性或慢性铍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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