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33-2002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33-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甲醛中毒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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