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73-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73-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09-11-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职业 病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性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化学性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