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9-2002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59-2002 标准名称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0-10-01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None
起草单位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山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上海市传染病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劳动卫生研究所、吉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大同市职业病防治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湖南医科大学预防医学系职业病组、安徽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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