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9-2002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29-2002 标准名称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1-11-01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None
起草单位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上海市吴淞化工总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上海市化工职防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甘肃银光化学工业公司职工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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