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17-2002 标准名称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6-05-01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None
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株洲冶炼厂职工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镉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职业接触镉化合物烟、尘而发生的急性和慢性中毒,本标准慢性中毒部分在非职业中毒与治疗中亦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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