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63-2002 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63-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17-11-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山西医医科大学附属二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劳动和其他职业活动中,大量钡化合物经呼吸道、消化道、灼伤或破损的皮肤进入肌体引起的职业性急性中毒。不适用于长期接触低浓度钡化合物所引起的其他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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