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标准号 | GBZ 2-2002 | 标准名称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07-11-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萦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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