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110-2002 标准名称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2-04-08 实施日期 2002-06-01
废止日期 2016-12-28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彭瑞云、毛秉智、王德文、宋良文、罗庆良
起草单位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肺部受到一次或数天内多次大剂量(≥8Gy)照射,包括辐射事故、造血干细胞移植预处理中的全身照射、核事故与核武器爆炸条件下照射后引起的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和处理;临床肿瘤患者接受放射治疗后引起的放射性肺炎的诊断和处理亦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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