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标准号 | GBZ 94-2002 | 标准名称 |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2-04-08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废止日期 | 2015-03-01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鞍山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甲醚、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焦炉烟气、铬酸盐(制造)所致肺癌的诊断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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