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122-1999 | 标准名称 |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1999-05-14 | 实施日期 | 1999-10-01 |
废止日期 | 2017-07-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常怀生、李健红、王镛、陆伟、麦裕新、王亮、开彦、王玮华、张安、林文杰、刘学贤、白小鹏、吴冬梅 | ||
起草单位 | 哈尔滨建筑大学、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新艺华室内设计公司、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设部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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