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59-2008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GJ 159-2008 标准名称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08-08-05 实施日期 2009-01-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张斌、陆耀祖、陆建平、田世荣、汪建民、岳俊德、刘大可、蒋广全、马炳坚、路化林、戴宏强、禤达生、归汉辛、程良生、陈志杰、孙世同、赵立昌、王幼雨、张效文、李会智、岳文斌、沈永丰
起草单位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北京古代建筑公司、山西晋阳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国土房产管理局、扬州市房产管理局、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适用范围

为规范古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验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古建筑修缮、移建(迁建)、重建(复建工程。仿古建筑的新建和修缮工程。近、现代建筑中采用古建筑做法的新建和修缮项目。

本规范不适用于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物的修缮。

古建筑的修缮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确定历史年代和风格特点。现场勘查、拍照、测绘、记录古建筑的现状。进行房屋安全技术鉴定。根据技术鉴定意见,制定修缮设计方案,按相关程序审批后进行施工。

古建筑和仿古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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