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227-2011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GJ 227-2011 标准名称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1-01-28 实施日期 2011-12-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沈祖炎、何保康、郁银泉、周天华、申林、李元齐、郭彦林、王彦敏、刘承宗、苏明周、秦雅菲、王宗存、张跃峰、张中权、姜涛、杨朋飞、杨家骥、杜兆宇、李正春、杨强跃、吴曙岽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博思格钢铁、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上海绿筑住宅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豪斯泰克钢结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钢之杰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规范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以冷弯薄壁型钢为主要承重构件,层数不大于3层,檐口高度不大于12m的低层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规定的原则,结合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的特点制定。

设计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时,应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应保证结构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合防火、防腐要求。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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