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336-2016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336-2016 | 标准名称 |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6-07-09 | 实施日期 | 2016-12-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顾泰昌、杨仕超、石民祥、王洪涛、杜继予、黄圻、廖学权、胡云林、董格林、王春、张河山、赵建生、吴弋德、姜清海、张冠琦、韩新华、钟保民、周睿、薛斌蜂、仇洪祥、龙安、张千里、吴国良、刘谦、赵国臣、陈英玲、刘明、徐跃华、罗佳、陈家晖、毛栋、曾文涛、张陈弘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特莱仕(上海)千思板制造有限公司、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公司、北京阿格通建材有限公司、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长青艾德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常州长青祥和超薄石材有限公司、德国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瑞高绿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衡峰氟碳材料有限公司、尚亿金恒建筑能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浙江海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斯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喜利得(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德国慧鱼集团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台州市旗鱼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人造板材幕墙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美观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地震区和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震区的民用建筑用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石材蜂窝复合板、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和纤维水泥板等外墙用人造板材幕墙工程。人造板材幕墙的应用高度不宜大于100米。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人造板材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人造板材幕墙,在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需修理即可继续使用;在遭受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有轻微破坏,经一般修理后可继续使用;在遭受预估的罕遇地震影响时,幕墙面板支承构件不得脱落。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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