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41-19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41-1987 | 标准名称 |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1987-12-18 | 实施日期 | 1988-06-01 |
废止日期 | 2015-03-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陈述平、张宗尧、王正本、李京生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 | ||
适用范围 | 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使文化馆建筑符合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化馆建筑设计。群众艺术馆、文化站等可参照执行。 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需求和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在满足当前适用需要的基础上,适当考虑留有发展余地。 文化馆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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