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72-2004 | 标准名称 |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04-06-25 | 实施日期 | 2004-10-01 |
废止日期 | 2018-02-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张旷成、张炜、孔千、丘建金、张文华、沈小克、陆文浩、陈晖、周宏磊、顾国荣、高广运、高术孝 | ||
起草单位 |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勘察测绘院、同济大学、上海广联岩土工程钻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了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高层、超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对于有不良地质作用、地质灾害和特殊性岩土的场地和地基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淮的规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应体现高层建筑特点、重视地区经验、广泛搜集资料,详细了解和明确建设、设计要求,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真实准确、评价确切合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工程咨询报告。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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