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8-2007 | 标准名称 |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07-09-04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废止日期 | 2016-12-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王丹、陆学智、张肇基、潘庆林、王双龙、王百发、刘广盈、张凤录、严小平、欧海平、戴建清、谢征海、陈宜金、孙焰 | ||
起草单位 |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市勘测院、北京威远图数据开发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了在建筑变形测量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场地的沉降测量、位移测量和特殊变形测量。 建筑变形测量应能确切地反映建筑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其场地在静荷载或动荷载及环境等因素影响下的变形程度或变形趋势。 建筑变形测量所用仪器设备必须经检定合格。仪器设备的检定、检验及维护,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变形测量除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方法外,亦可采用能满足本规范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的其他方法。 建筑变形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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