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99-1998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99-1998 | 标准名称 |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1998-05-12 | 实施日期 | 1998-12-01 |
废止日期 | 2016-05-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None | ||
起草单位 |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标准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建筑大学 | ||
适用范围 | 为在高层建筑钢结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高度和结构类型符合表1.0.2规定的非抗震设防和设防烈度为6度至9度(以下简称6度至9度)的乙类及以下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的设计和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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