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JGJ/T 104-2011
中文名称: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winter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发布日期:2011-04-22
实施日期:2011-12-01
起草人
朱卫中、朱广祥、张桂玉、孙无二、王利华、赵秋晨、王元清、郝玉柱、黄宇、陈建军、陈智丰、刘宏伟、李家和、谢婧、邢根保、张巨松、耿国生、赵霄龙、李东文、王力、王春波、尹长生、杨顺河、李华勇、邓寿昌、程峰、吕岩、马新伟、伊永成、杨宇峰、魏成明、赵彩明、尹冬梅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华大学、齐翔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唐山北极熊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山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建筑大学、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上海曹杨建筑粘合剂厂、黑龙江省桩基础工程公司
标准范围
为了在建筑工程冬期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能环保,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冬期施工。
本规程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是: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即解除冬期施工。
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对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