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407-2017 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T 407-2017 | 标准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标准(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7-01-20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胡传海、孙美燕、刘春林、秦咸悦、李智、刘咏、史富文、’张勇、程鸿、洪剑英、赵玉莉、周文静、景晓、陈克营、戴旭东、崔广佳、魏平、程尚军、孟祥玲、陈建国 | ||
起草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适用范围 |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对住房公积金从业人员进行人才队伍规划、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使用等。 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人才队伍规划、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使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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