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83-2016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 83-2016 | 标准名称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 实施日期 | 2016-08-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盈勇、郑远、杨玉奎、白敏、檀星、李毅、韩华、刘丰、刘明宇、蔡新沧、徐靖文、陈平、钟辉、陈子金、曹珠朵、刘威、赵英、林三忠 |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镇、乡和村庄的规划建设用地竖向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安全、适用、经济、美观;2、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集约用地;3、尊重原始地形地貌,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4、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5、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丰富城乡环境景观;6、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合理方案2、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地面形式、控制高程及坡度;3、结合原始地形地貌和自然水系,合理规划排水分区,组织城乡建设用地的排水、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4、提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低影响开发和环境景观的竖向规划要求;5、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防灾和应急保的竖向规划要求。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除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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