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25-2016 城镇供水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T 225-2016 | 标准名称 | 城镇供水行业职业技能标准(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6-03-23 | 实施日期 | 2016-10-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单国平、周克梅、孙晓杰、张冬、陈曦、叶春、张林生、梅凯、邹宏、蒋自力、陈振海、常红晨、张志鹏、陆聪文、黄元芬、刘晟、戎大胜、宋久生、邱天、窦建军、蔡光阳、张能源、陈志平、陈雨、吴志诚、陈进军、减千里、俞斌、周世全、张志刚、叶建军、付光洁、董守椿、陆卫东、吕靖、王小明、金陵、耿永明、代科昌、孔维瑄、张少凯、竺稽声、张国平、赵庆、李飞、边喜龙、刘明远、刘力、许红梅 | ||
起草单位 |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水协、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 | ||
适用范围 | 为推进城镇供水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供水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职业道德,推进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规范城镇供水行业职业技评价行为,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自来水生产工、化学检验员(供水)、供水泵站运行工、水井工、水表装修工、供水调度工、供水客户服务员、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仪器仪表维修工(供水)、供水管道工和变配电运行工等职业技能的培训及评价。 城镇供水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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