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32-2009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CJJ 132-2009 标准名称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09-04-20 实施日期 2009-09-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樊尚新、刘乃齐、倪万魁、李肇娥、刘伟业、刘复友、蔡仪、刘宝华、秦巧英、刘海松、汪树群
起草单位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长安大学、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适用范围

为科学制定城乡规划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规范城乡用地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和乡、村庄规划的用地评定。

城乡用地评定,应遵守下列基本原则:1、应采取现场踏勘与资料调查并重,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综合分析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调查分析研究方法;2、应重视城乡用地的生态适宜性和安全性,优化人居用地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3、应考虑人为影响因素对城乡用地产生的影响。

城乡用地评定,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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