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8-2011 城市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T 8-2011 | 标准名称 | 城市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1-11-22 | 实施日期 | 2012-06-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CJJ 8-1999 |
起草人 | 陈倬、王丹、洪立波、于建成、郭容寰、谢征海、贾光军、李宗华、王双龙、李勇、孙乐兵、金善焜、肖学年、方锋、岳建利、黄勇、施宝湘、刘政、黄河、陈声勇、高磊、牛守明、侯至群、严小平、张周平、董明、蔡振来、焦永达、储征伟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天津市测绘院、上海市测绘院、重庆市勘测院、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测绘局第一大地测量队、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武汉市测绘研究院西安市勘察测绘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北京勤业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统一城市测量的技术要求,为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测量成果,满足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信息化管理和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的需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数字线划图测绘、数字高程模型建立、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图编制等城市测量工作,也适用于镇、乡、村的测量工作。 城市测量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验校正,并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使用的软件应通过测试。 城市测量应采用中误差作为测量精度的衡量标准,并应以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 在城市测量中,应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仪器设备。 城市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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