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5-1987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 15-1987 | 标准名称 |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1987-12-03 | 实施日期 | 1988-06-01 |
废止日期 | 2013-06-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胡润洲 | ||
起草单位 | 武汉市公用事业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