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5-1987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CJJ 15-1987 标准名称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1987-12-03 实施日期 1988-06-01
废止日期 2013-06-01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胡润洲
起草单位 武汉市公用事业研究所
适用范围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施能根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的设计应结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畅通安全、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站、场、厂设计可参照执行。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我国现行的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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