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96-2003 地铁限界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 96-2003 | 标准名称 | 地铁限界标准(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03-07-11 | 实施日期 | 2003-11-01 |
废止日期 | 2019-04-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沈培德、沈景炎、倪昌、罗湘萍、薛克仲、王锋、施青松、朱剑月、徐博铭、王建、程振廷 | ||
起草单位 |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长春客车厂、南京浦镇车辆厂 | ||
适用范围 | 为做到地铁限界的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有利于推动车辆规格标准化,有利于控制建筑工程用地规模,确保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在隧道内、高架线(或地面线),车辆最高速度为80km/h的钢轮钢轨、标准轨距系列的地铁A型和B型车辆。包括A型限界、B1型限界、B2型限界三类。 地铁限界根据不同的功能应分为车辆限界、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在新建或续建工程中,必须遵守本标准的各种限界的计算规定。当选用与本标准不同的车辆和轨道参数时,应进行车辆限界核算,并不得超过本标准的车辆限界,同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设备限界和建筑限界。 在地铁同一条线路上运行的其他车辆,也应符合该线路规定的车辆限界。 地铁限界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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