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70-2011 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T 170-2011 | 标准名称 | 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1-08-29 | 实施日期 | 2012-04-01 |
废止日期 | 2017-08-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何宗华、陈波、向红、申大川、高爽、黄维华、周勇、许艳华、朱效洁、黄照、张凌翔、陈策源、方从明、娄永梅、汤惠民、张峰、宋国强、张伟国、黎锦雄、李义岭、陈琪、肖世雄、张岚、晏绍杰、李英、周捷、吴嘉华、吴道章、宋键、陈菁菁、胡文伟 | ||
起草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深圳市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公司、栢诚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建立我国城市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保障体系,达到安全运营、高效运转和优质服务的运营目标,使运营单位确定运营管理模式有所遵循,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地铁与轻轨系统的运营管理,并可作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运营单位的管理模式进行审批、监控和统计的依据。 地铁与轻轨系统的运营,应确保人身安全得到保护,满足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标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本规范的实施条件,应基于土建设施、运营设备和车辆均已符合设计和施工安装的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各项系统工程的安全评估程序均已完成,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地铁与轻轨系统的运营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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