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6-2012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 56-2012 | 标准名称 |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2-12-24 | 实施日期 | 2013-05-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沈小克、周宏磊、王乃震、许丽萍、李立、李根义、何萌、辛伟、张捷、张文华、张先亮、张琦伟、陈龙、郑建国、侯东利、耿一然、夏玉云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在市政工程勘察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室外管道、给排水厂站、堤岸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市政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搜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建设经验,针对市政工程特点、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和岩土工程条件,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市政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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