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156-2010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CJJ/T 156-2010 | 标准名称 |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10-11-04 | 实施日期 | 2011-08-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陈海滨、谈浩、周靖承、张来辉、张涉、夏越青、汪俊时、吴标彪、张后亮、张黎、陆卫平、谭和平、刘利人、陆晓春、顾庆龙、钟凯、左钢、杨新海、张德华 | ||
起草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武汉华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评价垃圾转运站的生产运行状况、污染控制和节能减排情况,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简称垃圾)中转运输环节的技术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的大、中型(Ⅰ类、Ⅱ类、Ⅲ类)和小型(Ⅳ类、Ⅴ类)的垃圾转运站评价。 待评价的新建垃圾转运站的正常运行时间: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不应低于12个月;小型垃圾转运站不应低于6个月;改扩建的各类垃圾转运站其正常运行时间不应低于6个月。 对垃圾转运站进行评价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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