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163-1-2021 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TS/T 163-1-2021 标准名称 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7-12 实施日期 2021-09-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程金香、李明君、徐洪磊、彭士涛、洪宁宁、支霞辉、韩兆兴、杨孝文、鲍志远、张利国、李悦、付明亮、黄志辉、马冬、毛洪钧、佟惠、张衍杰、张永林
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南开大学
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增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集装箱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集装箱码头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的编制。

集装箱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除应符合本指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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