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 105-4-2020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TS/T 105-4-2020 | 标准名称 |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2020-05-07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废止日期 | None | 代替以下标准 | |
起草人 | 彭传圣、朱利、王征、王一泓、王得蓉、田玉军、叶欣梁、李欣、张蕾、吴世红、陈俊峰、季妍、赵雪松、秦翠红、徐洪磊、曹红强、梁晓杰、赫伟建 | ||
起草单位 |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引导港口绿色发展,规范绿色港口评价方法,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码头、液体散货码头和邮轮码头的绿色发展水平评价。 绿色港口的评价对象应为正式投产使用不少于2年,近2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或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且没有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生产用码头。 评价范围应为码头前沿水域、码头装卸作业区、后方库场堆场、辅助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的配置与运用,以及港口经营人生产运营行为。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除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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