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3810-2017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JTG 3810-2017 标准名称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文件管理导则(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7-12-15 实施日期 2018-02-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起草人 黄成造、吴伟彬、王燕平、郭卫民、莫钧、易万中、管培、伍文、肖梅峰、方申、杨兴发、张景博、李克文
起草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适用范围

为指导和规范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推动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标准化、造价管理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衔接公路工程前期阶段造价费用项目与实施阶段工程量清单费用项目,提升公路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水平,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公路工程各阶段造价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满足行业管理要求,体现工程地域特征,符合相应建设阶段的工作深度要求,准确反映相应建设阶段的工程费用。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基本表格和辅助表格。基本表格的设置应适应要素费用项目的编码、名称、单位、单价、合价及计算说明的需要;辅助表格可根据相应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需要设置,并应与基本表格相互协调;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内容,应在编制说明中说明。

一项公路工程需分两段或两段以上编制造价文件时,应统一编制原则,并将分段造价汇总成项目总造价形成总造价文件。应将本阶段项目总造价与前一阶段项目总造价作对比分析。当公路工程包含联络线、支线以及规模较大的辅道、连接线工程,需专项反映其造价时,应单独编制造价文件,并汇总至总造价文件中。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应采用计算机技术,宜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数据交换。

公路工程造价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纸质版文件应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电子版文件应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

公路工程各阶段造价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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