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7/T 4592-2023
中文名称:检察机关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服务要求
英文名称:Service requirment of procuratorial organs'reception for defender and agent ad litem
发布日期:2023-03-29
实施日期:2023-04-29
提出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归口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批准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邢一超、王冠成、黄顶峰、李自霞、孙艳玲
起草单位
莱州市人民检察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基本要求、场所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检察机关为所办理刑事案件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的接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