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AEPI 007.1-2023 自回收溶剂 四氢呋喃

标准号 T/ZAEPI 007.1-2023 标准名称 自回收溶剂 四氢呋喃
发布日期 2023-03-23 实施日期 2023-03-23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团体名称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标准分类 G85
国际标准分类 71.100.99
起草人 孔阳阳、朱迪伍、靳立民、钟乃飞、吴立忠、李清泉、金政委、郑道亮、陈坚强、高婷婷、姚文怡、周仰原、宣琦
起草单位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浙江华圭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自回收溶剂四氢呋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产过程所用无回收套用溶剂为原料,经蒸馏/精馏等除杂工艺处理后得到的四氢呋喃产品,本产品仅用于四氢呋喃生产、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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