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102-2023 乡村地区交通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标准号 | DB11/T 2102-2023 | 标准名称 | 乡村地区交通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实施日期 | 2023-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66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080.01 | ||
起草人 | 陆旭明、王娅妮、付瑶、刘波、李世华、刘纯、齐琳、王进国、燕斌、李世伟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规弘都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为科学、有效地利用乡村地区空间资源,保障乡村生产生活的交通条件和落实生态保护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衔接,统筹和规范乡村地区交通设施各项规划设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乡村地区农村公路、村庄道路、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以及邮政快递设施等交通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和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乡镇集中建设区以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特殊地区的道路及交通设施规划和设计。 乡村地区各项交通设施应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综合利用、特色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政策。 乡村地区交通设施规划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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