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10-2022 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标准号 | GA 1810-2022 | 标准名称 | 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楼孝荣、张旭亮、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龚志荣、常蛟、冯春华、冯阳、李长江、刘冰、杨仁、王凡、张慎颜、彭华 | ||
起草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上海天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燃气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燃气系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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