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6-2022 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标准号 GA 1806-2022 标准名称 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要求
发布日期 2022-12-28 实施日期 2023-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八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公安部
中国标准分类 A91
国际标准分类 13.310
起草人 鲍家斌、付嘉佳、李自平、郭璇、谢鹏、李帆、王进军、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宗波、朱峰、丁大弸、唐文偲、何佳霖、李达
起草单位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八司、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二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艾克塞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核设施单位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设施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不适用于核能发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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