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9-2022 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标准号 | GA 1809-2022 | 标准名称 | 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公安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A9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起草人 | 高伟、刘锁祥、冯博然、徐慧纬、陈玮、吴祥星、周凯、张宗远、杨玉波、梁军、何鑫、孙虹昊、张志果 | ||
起草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供水系统的反恐怖防范工作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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